作者:同徽小编 来源:同徽原创 发布时间:2019-10-23 10:30
1)价格激励。价格往往是供应链各合作企业最为敏感的要素。 2)订单激励。在拥有多个供应商的情况下,订单的分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 3)商誉激励。如果在供应链合作协议条款中包含败德行为公开条款,则会对潜在的投机者施加有效的约束。 4)淘汰激励。谁违反供应链合作协议并破坏供应链的稳定运作,谁就有可能遭受淘汰出局的际遇,它是一种有效的负向激励机制。
1)进行专用性投资。这意味着企业的业务经营活动将更多地依赖于合作的业务部分,使对方相信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是获得长期利益的一个保证。 2)确立“正和”思想。根据博弈论,“零和”甚至“负和”博弈意味着合作的双方必须重新分配原有资源,从而导致冲突。因此,合作伙伴关系要求双方合作的基础是要赢得“正和”的博弈结果。 3)追求公平。在供应链各合作方之间形成公平竞争、获取公平利益的氛围,也有助于增进相互间的信任。
王其泰,同徽供应链软件产品线专家组总设计师、资深顾问。十年企业信息化、互联网化工作经历,擅长集团化企业供应链管理精细化、流程自动化,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互联网化平台应用和运营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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