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芜蚌试验区获国家重大政策支持
作者:同徽公司 | 发布: | 阅读: |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同意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参照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并适用与之相关的政策。
省委书记张宝顺作出重要批示:获批国家支持政策,是推进自主创新和试验区建设的巨大动力,如虎添翼。要用足用好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实施。省长王三运指出:国家赋予合芜蚌试验区这个重大政策,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一定要把方案制订好,把政策落实好,扩大试点影响,放大示范效应。 国家将合芜蚌试验区与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示范区作为“3+1”试验示范区序列,列入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作为重点建设内容。这标志着合芜蚌试验区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据悉,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是国家赋予中关村示范区最核心政策,按照上述政策,今后合芜蚌试验区科技创新企业可将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以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形式激励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此外,合芜蚌试验区企业自行转化科技成果、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转化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其他企业、转让科技成果、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入股等,科技人员都将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同时,合芜蚌试验区科技成果处置权、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股权激励税收等也将比照中关村示范区政策执行。 通过上述一系列组合政策的实施,将为合芜蚌试验区聚集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释放创新人才的潜能,做强做大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提供可靠的保障和支撑。







